1.標準。按照GB6543《瓦楞紙箱》和GB6544《瓦楞紙板》的規定,合格的紙箱和紙板由紙箱廠在紙箱上標出檢驗合格的標記。
2.材料。
瓦楞紙板所用瓦楞原紙定量不低于112g/m2;箱面紙定量不低于200 g/m2;制成的瓦楞紙板表面應平整,無凸凹現象。
3.圖案標志。瓦楞紙板的印刷應符合規定的色彩標準,圖案標志要清晰,“勿用手鉤”之類的字樣要明顯。
4.紙箱性能。瓦楞紙板的構造應能達到其在高速包裝生產線上正常操作的要求并順利地豎起來。有些包裝廠使用包裝品的貨源不止一個,因此要求紙箱能夠完全互換,保證包裝廠更換不同廠家的紙箱時,不致造成停工現象。
5.箱形。瓦楞紙板必須折疊方正,搭接寬度在整個長度上要均勻一致,誤差不得大于3mm。首先應選用粘合接縫式紙箱,粘合接縫在—20℃下放置72h后,纖維必須100%撕開;如果選用釘合接縫式紙箱,無論斜釘或橫釘。應排列整齊、距離均勻;雙釘釘距不大于75mm,單釘釘距不大于55mm,尾頂距離壓痕中線不大于20mm,箱釘必須完全釘在接頭上。
6.壓痕與開槽。壓痕應有足夠的深度,使翼片在規定的位置上成一條直線地打開。切口要光滑整齊,不帶毛邊和不粘附碎屑片,翼片開槽必須在蓋片壓痕線5mm以內;壓痕線必須與接縫適應,允差為3mm。
7.材料的衛生要求。瓦楞材料應在現代化的衛生條件下制造,并應在運輸過程中加以適當的保護,防止臟物、害蟲、化學物品或其它物質的污染。
8.規格尺寸。瓦楞紙板以內尺寸為準,允許偏差為±3mm。
9.瓦楞和箱型。除非另有規定,所有紙箱都應是規則開槽箱(RSC);箱側面瓦楞應為垂直向下的方向。
10.包裝與標記。瓦楞紙板坯按一定數量捆扎在一起,再裝上托盤或組成包裝單元。每個包裝托盤或包裝單元的包裝都要標明制造廠家、每單元中的件數、材料規格和尺寸、所包裝的物品代號和名稱、制造日期、批號。
11.儲存條件和裝卸。
瓦楞紙板應儲存在干濕度適宜的清潔地方,堆碼不應太高,以免受壓變形。不使用時不要打開捆包。倉庫的儲存物要依次取用,先放入的要先取用。